校内各单位: 为了更好的完成新一年度学校财务预算工作,确保2016年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文件和预算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校内财务预算(草案)下发各单位,请各单位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和2016年工作安排,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学校2016年财务预算提出意见和修改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在2016年3月8日(星期一)之前报送财务处,过期不候。 财务处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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