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文件“强化统一管理,严格科研经费支出……,规范经费支出管理……学校要完善科研经费支出审核制度……建立银行卡支付制度,依据有关规定发放给个人的劳务性费用,要严格审核发放人员资格、标准,一律通过个人银行卡发放,以零现金方式支付”的规定,结合2015年包头市财政局对学校科研经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反馈意见,决定从2015年12月开始,所有科研经费的劳务费(含校内课题,课程建设经费等)必须通过个人银行卡发放。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