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2年学生工作、资助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奖励经费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经学校审批,现下达2012年学生工作、资助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奖励经费。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合理使用资金并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 联系电话:6193100
院系名称项目金额文学院三项优秀单位4500 历史文化学院4500 教育科学学院4500 化学学院4500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4500 资源与环境学院4500 国际学院4500 外国语学院二项优秀单位3000 美术学院3000 音乐学院3000 数学科学学院300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3000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单项优秀单位1500 经济与管理学院1500 政治与法律学院达标单位1000 体育学院1000
财务处
201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