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是负责管理全院财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财经法律、法规 、方针、政策和各项财务制度,参与学院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
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各项财务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执行。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科学合理配置资金,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管好,用活各项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负责编制学院的年度综合财务计划,并对计划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
五、负责学院教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经费的财务核算与管理。审核和监督各项费用的开支,真实反映经济活动情况。
六、定期检查和分析学院财务收支状况,参与学院有关财经工作的研究和决策,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财务检查。
七、负责办理发放工资、奖学金等业务。负责全院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及其它基金、保险的管理和相关业务工作。
八、负责学院发票、收据等有价票据的管理和使用,监督检查管理学院内各项收费 .
九、负责指导和监督校内经济实体和各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院内各产业承包合同签订及其执行过程监督。
十、配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和清产核资等工作。
十一、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归集、保管、移交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对全院财会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知识和岗位培训,负责对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管理。
十三、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