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师范学院科技处的规定,财务处定于2025年9月1日起发生的科研调研费用报销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调研对象为单位的,须提供我单位出具的调研函或对方单位出具的调研证明材料。
2、调研对象为个人的,须出具调研过程性材料,如能反映出调研地点和对象的调研问卷或访谈提纲或访谈记录等证明材料。
包头师范学院科技处、财务处
2025年9月1日
下一条:关于使用智能报账平台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 包头师范学院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