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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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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研项目调研费用报销的通知

25-09-01 10:30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包头师范学院科技处的规定,财务处定于2025年9月1日起发生的科研调研费用报销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调研对象为单位的,须提供我单位出具的调研函或对方单位出具的调研证明材料。

2、调研对象为个人的,须出具调研过程性材料,如能反映出调研地点和对象的调研问卷或访谈提纲或访谈记录等证明材料。

包头师范学院科技处、财务处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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