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财务报销有关规定,2019年的手撕发票以及2020年的机打发票,请尽快办理报销手续,有效性截止到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报销,逾期不再办理报销手续。
包头师范学院财务处
2021年4月29日
上一条: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通知 下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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