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职工工资卡因丢失或者其他原因需要变更,需本人持身份证及新工资卡到财务处预算稽核科登记新卡号,以免影响工资的发放。联系电话:6193419 联系人:孙梦宇
二、教职工公务卡因丢失或者其他原因需要变更,需本人持身份证及新公务卡到财务处资金核算科登记新卡号,以免影响正常的报账。联系电话:6193102 联系人:进步升
三、 我校教职工工资代发银行:建设银行包头分行银河支行。联系电话:6168670
财务处
2015年11月26日
上一条:财务处关于学费、住宿费扣款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财务年终决算,报销截止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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