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从2011年新学年开始,财务处将通过银行扣缴方式收取学费、教材费,不再收取现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须将学费、教材费(2010级本、专科交400元/生,2009级本科交400元/生)直接存入或汇入学院为学生办理的建设银行龙卡内,财务处将通过银行统一扣缴学费。
二、财务处将学费、教材费收据发放到各学院,学生到所在学院领取收据。
三、2009级本科、2010级本、专科学生的教材费必须在2011年9月20日前交清,过期不再办理。
2011年8月22日
财务处
上一条:发放2008-2010年研究生代课费的通知 下一条:2011年7月财政统发工资发放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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